为巩固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成效,持续回应群众用药安全关切,象山县局紧抓春季疾病多发、用药需求上升的时间节点,3月以来,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家庭常用药品排查行动。本次行动以零售药店、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,全面排查采购、储存、销售、使用各环节风险隐患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,推动药品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向好。
一是聚焦重点药品,严把质量流通关口。针对春季流行性感冒、过敏性疾病高发特点,聚焦感冒药、抗病毒药、抗过敏药等重点品类,围绕药品进货渠道合法性、随货同行单、发票及供货方资质等内容开展排查,确保来源真实可溯、质量合规,严格核查药品储存条件,查看阴凉区、冷藏柜(库)设备运行记录,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失效。截至目前,共计排查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56家。
二是紧盯处方管理,规范销售用药行为。着力整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、用药指导不到位等问题,通过现场抽查销售记录、电话回拨购药者、核查处方留存等方式,核实处方药销售真实性,督促药店严格执行“线上线下一致”原则,网络售药必须凭电子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审核。同时,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排查力度,查看处方开具规范性与药品调配核对流程。截至目前,共计核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问题5人次,约谈相关单位3家。
三是夯实长效监管,推动责任全面落实。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,实施销号管理,推行“监管-约谈-整改-复核”闭环工作机制,对问题较多单位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整改到位。压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,督促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,加强人员培训,从源头提升质量管理水平。截至目前,针对前期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“回头看”13家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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