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(无需现场检查)[永嘉县向群大药房(普通合伙)]
| 来源: 日期:2026-03-14 16:22:22 |
单位名称/申请人:永嘉县向群大药房(普通合伙)
法人代表/负责人:***
许可决定书编号: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3384号
你(单位)于 2026年03月14日提出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(无需现场检查)行政许可(受理号:通受20263003437)申请,经本局依法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准予许可。
具体许可内容如下:
企业名称由永嘉县向群大药房(普通合伙)变更为永嘉县向群大药房(普通合伙);
2026年03月14日